7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显示,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存在“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曹娟因对该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信泰人寿河南公司时隔8个月后第二次受罚。
2024年11月,信泰人寿河南分公司因存在“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68万元,相关责任人陈娟、袁祥海分别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和2万元。
此前的2024年6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指出信泰人寿在股权转让许可申请中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处以50万元罚款;而作为主要责任人的原董事长邹平笙,则被处以撤销任职资格,并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的顶格处罚。
官网信息显示,信泰人寿成立于2007年,是浙江首家民营险企。
据悉,2024年初信泰人寿增资93.73亿元获批,物产中大成信泰人寿第一大股东,持股33%;存款保险基金和保险保障基金并列第二,均持股17%,信泰人寿由此变为浙江国资控股企业。
值得一提的是,信泰人寿偿付能力情况不容乐观。截至2024年第四季度末,信泰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44%和153%,虽满足监管红线最低要求,但远低于行业均值。数据显示,2024年四季度人身险公司的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和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分别为231.08%和28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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